Saturday, November 05, 2005

怎樣才算一份好工?

以為自己找到了一份很有興趣的工作,但新工作開始了一個月零十天,當中有一個月零三天,是覺得工作得有點不如意.
新工作中,我的老板就是部門董事,所有事情都繞過了我的上司,只是,老板很忙,十分的忙。
工作第一天,整個部門都沒有人,都到了大陸的工廠.
工作第二天,是培訓,很輕鬆,開始要記著百多個同部門的同事的名稱,有點吃力。
工作第三天,是培訓,也還可以。
工作第四天,正式開工,然後,給老板罵。
工作第五天,老板還是不滿意。
....
工作第十四天,和老板開會,自覺對公司運作不熟識,要求和同事先開其他項目,邊學邊做,但遭拒絕。
工作第十六天,老板找了他的得意門生,來作我的上司,著我向上司直接匯報,有什麼問題也可以找他。那一刻,有點感動。終於有了點方向。
工作第三十天,老板召見,說不知道我在做什麼,叫我別以為有了上司,大樹好遮陰,那一刻,有點想哭。
工作第三十一天,上司叫我別灰心,他知道我在努力工作,還說,在這裏工作,每一件事情都必須告訴老板!
口中,說著,不打緊,我會記著。心中,其實,有點心灰,也有點奇怪,什麼叫上司?又是老板著我向上司直接匯報,那當然是,我匯報給上司,上司匯報給他上司(即老板)吧。
那什麼叫大樹好遮陰?如果上司只是,在電郵的副件抄送中的一個名字,那麼那天就別叫我直接匯報給他吧,過了幾天就來罵我,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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