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October 23, 2007

Step forward

今天十一時半才回到公司, 當然是事出有因, 要不是, 也不敢如此大膽.

最近兩個月的工作情況一定都不能確定, 在八月, renew 合約的事時候, 未獲轉為長工, 我便一直在找工作. 直到上月尾, 終獲一家公司騁請, 雖然人工有大幅度調整, 還都只是合約工, 說實的, 是忐忑不安, 有點對自己的前路不知去向, 不知道該如果走下去. 雖說在今天的香港, 合約工作巳是司空見慣, 但論及升遷, 當然還是長工有利. 比較兩邊都是合約工, 當然是向錢看, (別跟我說什麼熱愛工作, 抱負等等, 我只能說, 有錢便有熱誠, 有錢便熱愛工作), 故便第二天, 一早走到上環簽合約, 為了不遲到, 還坐了二佰大元的士回公司.

合約簽了, 這邊便要Resign, 十五十六的, 走到老板房, 道出了來意, 我是打算先通知他一聲, 免得他收到電郵後嚇一跳. 想不到老板提出為我轉長工. 我當然希望可以轉長工. 但老板也不是一下子可以安排, 他也需要和美國總公司申請, 於是我先向公司 resign, 再等消息.

等了差不多一個星期, 才接到美國接見的安排, 約定的時間早早起來, (其實都巳經8:00 了), 還是沒有電話來, 有點後悔七點半起床.

然後隔了兩天, 美國再安排了時間, 仍舊是早上八點, 我等到八點十五分, 以為他又爽約, 正打算再睡一回, 電話便來了.... 可惡.

再過了差不多三個星期, 當我也一心要離開的時候, HR 才打電話給我, 約我今天簽約. 所以今朝晨早, 便到中環那裏簽合同.

^_^

這是一個充滿等待的十月.

2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咁新公司合約怎樣? 可以就咁放棄嗎?

Jamie said...

對我來說是幸運, 對那公司來說可能是一種失誤, 因為合約中沒有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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